二次防泄漏有效容積怎么算?
轉載:
在化學品儲存時,我們經常會被要求對存在泄漏風險的液體化學品,必須有二次防泄漏措施。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化學品容器破了,化學品泄漏出來必須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不能無限制的流出去,造成污染或事故。通常我們會使用圍堰或者防泄漏托盤。但是不是隨便造個圍堰或者弄個托盤,無論在上面放多少化學品都可以呢?顯然不是!但是這個圍堰或者防泄漏托盤,它到底需要多大呢?
這里涉及二次防泄漏有效容積的概念。也就是說,防泄漏托盤或容器內堆放好化學品后,里面還剩多少體積的空間。所以在設置二次防泄漏容器的時,一定要刨去堆放的化學品占去的空間。
那“有效容積”怎么確定呢?
主要有兩處規(guī)定:
1. 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EPA頒布的法規(guī)標準EPA40CFR264.175:
(3)The containment system must have sufficient capacity to contain 10% of thevolume of containers or the volume of the largest container, whichever isgreater.
防泄漏系統(tǒng)的盛漏量必須能滿足承裝所有儲存容器體積之和的10%或最大單個容器中較大者。
這個是在全球各地被引用最多的,也是被我們所熟知的!
附: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EPA鏈接:
https://www.ecfr.gov/cgi-bin/retrieveECFR?gp=&SID=a00f7fb31127ac60eeda45b5375d728a&mc=true&n=pt40.28.264&r=PART&ty=HTML
2.《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修訂)
看標準名稱就知道,該標準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yè)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設計。由于這類企業(yè)會有各種石油化工的各種儲罐,所以針對性比較強,但不妨礙我們參考借鑒。有標準,總比沒有好!
關于防火堤及堤內的有效容積主要有:6.2.12/6.3.5/6.3.6/6.3.8。
6.2可燃液體的地上儲罐
6.2.12防火堤及隔堤內的有效容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罐組內1個最大儲罐的容積,當浮頂、內浮頂罐組不能滿足此要求時,應設置事故存液池儲存剩余部分,但罐組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罐內1個最大儲罐容積的一半。
2.隔堤內有效容積不應小于隔堤內1個最大儲罐容積的10%。
6.3液化烴、可燃氣體、阻燃氣體的地上儲罐
6.3.5 防火堤及隔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沸點低于45℃的甲B類液體的壓力儲罐,防火堤內有效容積不應小于1個最大儲罐的容積。
6.3.6 液化烴全冷式單防罐罐組應設防火堤,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一個最大儲罐的溶劑;
6.3.8 全冷凍式液氨單防儲罐應設防火堤,堤內有效容積不應小于1個最大儲罐容積的60%。
《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標準》中針對不同類型的液體其有效容積略有差異,但主要還是圍繞不小于1個最大儲罐的容積。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1/t20190107_239104.html
《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標準》修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