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救援
【安全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主要存在二次沖撞、劃傷割傷、溜車傾覆等風險,易造成指戰(zhàn)員傷亡。
【警示事項】
1.加強現(xiàn)場警戒。普通道路警戒距離不少于200米,高速公路不少于500米,并在200米處設置第二道警戒;遇有雨、雪、霧等天氣或夜間,應使用反光或有燈光標識的警戒標志,警戒距離應擴大1-1.5倍,可設置多重警戒標志。
2.正確停靠車輛。救援車輛斜停來車方向距離事故車輛不少于50米處,成45度斜跨路中,開啟警燈和雙閃燈;在下坡路段救援時,車輛應停在來車方向可視位置的坡度上,并采取穩(wěn)固的防溜車措施。
3.注意起吊安全。嚴禁在車輛傾覆面、大型設備起重臂下、車輛牽引繩旁站人,防止二次傷害;起吊作業(yè)時,應確認起吊或起重設備的噸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嚴格控制車下作業(yè)人員數(shù)量。
4.謹慎實施破拆。破拆車輛時應進行固定保護,避開安全氣囊、高壓油路等危險區(qū)域,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對破拆車輛形成的鋒利棱角進行包扎保護;破拆新能源車時,應盡量在專業(y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避開電池及高壓裝置等部位。
5.防止爆炸流淌。事故車輛著火時,應用噴霧水冷卻保護事故車輛油箱,用泡沫覆蓋燃燒的油箱和地面流淌火。滅火時,避開車輛輪胎部位,防止發(fā)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