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綠色環(huán)保再生能源(蕭縣)有限公司供熱管網項目發(fā)生一起觸電事故
轉載-鷹眼研究。
2020年12月16日11時許,光大綠色環(huán)保再生能源(蕭縣)有限公司供熱管網項目(以下簡稱“供熱管網項目”)發(fā)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人重傷。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等規(guī)定,縣政府成立了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任組長,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發(fā)改委、縣應急管理局、縣總工會等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12.16”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縣紀委監(jiān)委和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事故地點位于蕭縣白土鎮(zhèn)張村和馮樓村交界處,屬光大綠色環(huán)保再生能源(蕭縣)有限公司供熱管網項目,項目法人為光大綠色環(huán)保再生能源(蕭縣)有限公司,供熱管網項目自蕭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至合成革園區(qū)和化工園區(qū),全長約15公里。
(二)項目施工情況
事故發(fā)生時,供熱管網項目由謝*勤使用山西晉湘宏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名義組織人員進行施工,但謝*勤、光大綠色環(huán)保再生能源(蕭縣)有限公司和山西晉湘宏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三者之間未簽訂任何協議手續(xù),也未明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
(三)相關人員情況
譚*林,男,49歲,江蘇省高郵市人,供熱管網項目鋼筋工,事故中傷者。
謝*勤,男,58歲,江蘇省揚州市人,供熱管網項目施工實際組織者。
何*明,男,36歲,江蘇省揚州市人,鋼筋施工現場負責人,譚*林系何*明聯系到該項目工作。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應急處置和善后情況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
2020年12月16日,鋼筋工譚*林、鄭*福在HC2-10#管柱鋼筋籠進行鋼筋籠搭接延長作業(yè)施工,譚*林負責在鋼筋籠里接扎鋼筋,鄭*福負責在地面遞送鋼筋。11時許,鄭*福看到鋼筋籠冒煙,趕忙喊人救援,現場人員迅速趕到事故地點,發(fā)現譚*林倒在鋼筋籠里。
(二)應急處置和善后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鄭*福和附近趕來的工友鄭*等看到譚*林倒在鋼筋籠里,立即將現場情況向謝*勤和何*明進行了報告,隨即組織開展救援,將譚*林從鋼筋籠中拉出。現場工人鄭*撥打 “120”急救電話,“120”到場后將受傷的譚*林轉送至徐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救治,后由于傷情嚴重,譚*林四肢截肢。
(三)事故報告情況
2020年12月30日,譚*林家人向12345熱線舉報該起事故。經縣應急管理局核實,12月16日事故發(fā)生后,供熱管網項目施工組織者謝*勤接到現場工人事故報告后,未按規(guī)定要求向縣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也未向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報告,蓄意瞞報了這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