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聯X建筑勞務有限公司“8.12” 觸電死亡一般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8月12日6時30分許,上海聯X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在祁連山路226號上海托馬斯實驗學校校內地下一層西側水泵房內,發(fā)生一起觸電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姬某才;男,54歲;籍貫:江蘇省溧陽市;身份證號:320423196506XXXXXX。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上海聯X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X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區(qū)鎮(zhèn)坪路81弄13號225室;法定代表人:顏某琴;登記機關:上海市普陀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內合資)。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7日,有效期至2034年8月16日,經營范圍:砌筑建設工程作業(yè),木制建設工程作業(yè),模板建設工程作業(yè),鋼筋建設工程作業(yè),油漆建設工程作業(yè),混凝土建設工程作業(yè),水暖點安裝建設工程作業(yè),焊接建設工程作業(yè),腳手架建設工程作業(yè),抹灰建設工程作業(yè),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建設工程專業(yè)施工,環(huán)保建設工程專業(yè)施工,管道建設工程專業(yè)施工,防腐保溫建設工程專業(yè)施工。聯X公司為上海托馬斯實驗學校實驗室水電改造工程的勞務分包單位。
上海盛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X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區(qū)交通路4711號1307室A;法定代表人:張某龍;登記機關:上海市普陀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注冊資本:人民幣15000萬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5日,有效期至2045年1月4日,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土石方工程專業(yè)承包(以上均按資質),公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除供水、供電,除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建筑施工設備租賃,園林綠化;鋼材,建筑施工設備,建筑裝潢材料,五金交電,展示框架,木制品,塑鋼制品(銷售)。盛X公司為上海托馬斯實驗學校實驗室水電改造工程的總包單位。
上海勝X科教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X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區(qū)莘磚公路668號2301室;法定代表人:翁某;登記機關:上海市松江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注冊資本:人民幣1010萬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有效期至2032年2月27日;經營范圍:實驗室設備(除計量器具)及配件、辦公家具、教學設備、電子產品生產、加工及銷售;儀器儀表、辦公用品、五金機電、電子設備銷售;商務信息咨詢;展覽展示服務;建筑裝飾裝修建設工程設計與施工;水電安裝;溫室工程,綠化工程。勝X公司為上海托馬斯實驗學校實驗室水電改造工程的的建設單位。
(二)相關企業(yè)資質
聯X公司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頒發(fā)的模板腳手架專業(yè)承包不分級、施工勞務企業(yè)資質勞務分包不分級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均在有效期內,具備所從事行業(yè)的資質。
盛X公司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均在有效期內,具備所從事行業(yè)的資質。
(三)項目管理情況
2019年8月1日,勝X公司與盛X公司簽訂了《托馬斯家具配套房間增加水電點位工作量合同》。
2019年8月1日,盛X公司與聯X公司簽訂了《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勞務)合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協(xié)議》。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中學部實驗室內水電改造。
盛X公司將上海市托馬斯實驗學校中學部實驗室內水電改造工程(中學部的二、三、四層分別設有實驗室一間)發(fā)包給聯X公司。
(四)工程進度情況
2019年5月,上海托馬斯實驗學校新建工程已經完成安全竣工銷項;2019年8月5日,聯X公司工人進場施工,正處于實驗室的水電安裝施工階段。
(五)檢測鑒定情況
2019年8月22日,上海電器設備檢測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普陀區(qū)應急管理局委托對事發(fā)現場的電氣安全進行檢測評估,檢測日期: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2日,上海電器設備檢測所有限公司出具《檢測評估報告》(報告編號:IE19-0190)。報告稱:地下室水泵房照明電源來自地下室走廊配電間內ZALEB1-12配電箱,水泵房水箱上方照明燈為單相供電,現場檢測當天該線路實測電壓為230V;水箱外殼為金屬外殼,外殼有接地排,現場檢測當天該接地排實測接地電阻為9.20Ω;水箱上方空間狹小,當照明燈具導線裸露或存在裸露風險時,在水箱上方活動的人員極易發(fā)生單相觸電的人身傷害事故。
2019年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No.0000245)確認姬某才死亡原因為觸電。
(六)事故現場勘驗情況
位于祁連山路226號上海托馬斯實驗學校,校內地下一層西側有一間水泵房,面積約300平方米。水泵房內設有消防設施、水箱、給排水換熱系統(tǒng)等,頂部排有管線、橋架等。事發(fā)位置為水泵房內西起第二個水箱頂部,水箱尺寸為7米*4米*3.5米,水箱頂部有黃色和紅色兩根電線,黃色電線的一端由黑色膠布包裹,紅色電線的一端有金屬線裸露,附近位置存在脫落的膠布。(詳見事故現場照片)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應急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
2019年8月12日早上,由于此前二日受 “利奇馬”臺風的影響,學校局部位置出現滲水情況。因該校前期的新建工程安裝由聯X公司負責承建,臺風過后,聯鑫公司現場負責人姬某君擅自安排普工姬某才檢查學校的雨水滲漏情況。6時20分許,姬某才找到在學校大樓4樓作業(yè)的工人王某龍,喊其幫忙一起去查看滲水情況,隨后二人一同前往水泵房(非本次合同內規(guī)定的工作區(qū)域),途中姬某才讓王某龍去尋找紙板,便于姬某才在泵房水箱頂部檢查時用作鋪墊以防沾染灰塵;王某龍在找到紙板后,來到水泵房水箱邊上,把紙板遞給站在水箱南側爬梯上的姬某才,然后王某龍走向泵房西北側,開門保持泵房通風,約6時30分許,王某龍回到水箱位置,看到水箱頂部的姬某才沒了動靜,喊他也沒有反應,隨即王某龍爬到水箱頂部查看情況,看到姬某才頭朝北腳朝南趴在水箱頂部,并用手拍打他的腳,也沒有反應,立即叫來現場人員查看情況。
(二)應急救援情況
事發(fā)后,現場人員隨即通知現場負責人并撥打了120、110、119急救電話,120急救人員至現場后,宣布姬某才當場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該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為120余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姬某才在水箱上方狹小空間內,違規(guī)拉拽水箱上方預留的照明燈具導線,觸碰到裸露的導線觸電身亡,是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聯X公司對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是該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盛X公司作為總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盡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也是該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二)事故性質
“8.12” 一般觸電死亡事故是聯X公司因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而導致的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
(一)姬X才因安全防范意識薄弱,違規(guī)拉拽水箱上方預留的導線,直接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因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聯X公司因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應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建議: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對聯X公司所涉及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三)盛X公司在此起事故中未有效盡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建議盛X公司根據企業(yè)內部管理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嚴肅處理,處理結果書面報區(qū)應急管理局。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認真吸取教訓,強化主體責任意識。聯X公司要認真分析事故的原因、教訓,舉一反三,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真正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聯X公司要認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專項規(guī)定的學習和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防護意識。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各項作業(yè)安全專項方案,嚴格遵守現場作業(yè)中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范標準,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及時發(fā)現并糾正事故隱患。
(三)盛X公司作為總包單位應加強對分包單位的監(jiān)管,加強巡檢,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同時,要嚴格按照《檢測評估報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見予以落實,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整改,并對校內的相關電器設備進行全面、系統(tǒng)性的排查,以規(guī)范、保障用電安全。